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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南版权登记要重视

作品著作权登记是个啥?

我们通常所讲的版权,在我国法律上也叫著作权。了解版权的人都知道,版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自动产生,我国和世界上多数国家一样采用自愿登记原则。

作品创作完成后,权利人可以到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版权登记。国家版权局于1994年发布的《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》规定,申请者不仅限于著作权人,也包括专有权所有人,录音、录像制作者。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,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,依法禁止出版、传播的作品是不能申请登记的。

第一时间进行作品版权登记

现在大家越来越重视版权了,因此版权保护的方式就尤为重要。

作品版权登记具有简单易行,证明力强的优势。越来越多的人通过自己的博客,朋友圈等媒介发布自己的作品,而转发、转载的过程就潜藏着被侵权的危机。

如果能在作品创作完成的第一时间就进行作品版权登记,由具有公信力的登记机构记载相关信息,以此推定著作权所有,经审查颁发的作品登记证书具有初步证明的效力,就能简化被侵权后搜集证据费时费力的繁琐过程。

作品版权登记越来越重要

主要有以下几点: 

1/除非有其他足以推翻著作权登记证书内容的相反证据,否则,司法、行政或其他有权机关可以采信著作权登记证书上的记载事项。

2/作品登记证书作为权利证明,通常作为著作权人启动反盗版维权行动的前提。

3/办理作品版权登记,有利于顺利办理著作权质权登记。

4/作品登记证书是权利人申请对作品著作权价值进行评估时,通常作为向评估机构提交的重要的证明文件。

5/作品登记证书是权利人竞争力展现的标志。

随着版权产业的迅猛发展,作品版权登记逐渐成为构建版权产业链的“前置工作”,在保护版权、维护著作权人利益,方便作品授权使用和传播,提高版权交易的安全性、风险防范等提供了证明。作品版权登记不仅得到了登记申请人的认可,也得到了越来越多行政机关和各行各业认可。作品登记证书还被用于公检法等司法机关、著作权及相关行政管理机关(如海关)备案证明、公司上市资本的证明、授权播放境外电影、电视剧等作品的对外付汇的证明文件。通过做著作权质权进行投融资的文化企业也越来越多,为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,起到了重要作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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